暖心!检察官为40余名农民工“撑腰”
在农民工劳动力成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的同时,务工收入也逐渐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,但让农民工糟心的是工期完了,工资却没拿到手,辛勤付出的汗水得不到应有的报偿。
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 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”案件中,承办检察官对此案情分析梳理,进行深入细致调查,找准方向,有力有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通过不懈努力、积极联系、多方协调,成功为40余名农民工讨回“劳动报酬”。
这起案件要从2017年说起,被告人杨某某代表某装饰公司与某新型材料公司签订某施工合同,负责西安市高陵区某工程,杨某某通过王某伟雇佣徐某杰、胡某石等四十余人从事某小区施工工程,杨某某因与某新型材料公司张某锐发生分歧,双方一直未能结算。致使杨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约17. 5万元(注:文中用名均为化名)。
承办检察官介入该案件后详细查阅案件台账和卷宗,考虑到当前在疫情关键时期,且因被告人杨某某在外地打工,筹措资金偿还债务,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未进行批捕。但此案涉及人员多、拖欠工资时间长,如不及时解决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。
在公开开庭审理前,检察官多次主动联系被告人杨某某,对其分析利害关系、阐明法律责任及后果以及为其争取“从轻处罚”。检察官的话语让被告杨某某产生触动,同意支付拖欠的工程款,并于庭审前将剩余农民工工资全部结清,徐某杰、胡某石等四十余人农民工最终全部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。
所谓“不忘初心”,从来不是一句空谈,而是深刻地烙印在检察人的骨髓血脉里,从未停歇。检察机关不仅是法律监督机关,更重要的是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,保障人民合法权益。在法律范围内为农民工讨薪撑腰,积极解决农民工讨薪之难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,切实加大对农民工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力度,化解了社会矛盾。
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
来源丨高陵检察
编辑丨陈雨田
校对丨黄熹
审核丨惠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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